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很多人都知道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是不可以结婚,即使偷偷的以夫妻关系同居也不是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现实中仍有不少人通过虚报年龄结婚,而且不少偏远地区也存在各种管理漏洞使得该情况屡现,其实虚报年龄取得的结婚证是无效的。
  
  要想知道虚报年龄结婚取得的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明白结婚的效力。
  
  首先,结婚必须达到三个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一方对另一方的强迫或者任何第三人的干涉。婚姻是自由自愿的,不允许任何人的干预,包括当事人的父母,也不可以强迫儿女和别人结婚。
  
  (2)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以符合一夫一妻制度。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形:未婚、丧偶、离婚。
  
  其次,双方没有法律也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况
  
  (1)双方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计算时,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同源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均为三代以内,则断定该亲属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过三代,则予以否定。计算时注意,应当包括己身的世代以及该旁系血亲本身的世代。
  
  例如:计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代份,首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祖父母,从己身上数至祖父母为三代,从堂兄弟姐妹上数至祖父母也为三代。两边均在三代以内,则断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①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②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③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④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虚报年龄取得的结婚证,如果未到法定年龄是无效的。不过,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虚报年龄未到结婚年龄,但后来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话,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关于结婚建议是通过合法的方式登记结婚,对于法律不懂可以咨询一下未到法定年龄专业的律师。
  
  
总结: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很多人都知道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是不可以结婚,即使偷偷的以夫妻关系同居也不是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现实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婚前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个人的吗?其实并不然,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所花费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就婚前房产来讲,实际存在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后如......


·处理交通事故中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一、处理交通事故中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但要看当地具体标准。该法律规定违......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
      一、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用都需要支付吗?遗产房继承费用和买卖费两者费用都是需要支付的;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


·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同时索赔吗?
      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可以同时索赔吗?合同中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以同时索赔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旧城改造下的违法拆迁,如何救济?
      旧城改造下的违法拆迁,如何救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方式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


·交通行政处罚书的种类是什么?
      交通行政处罚书的种类是什么?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会运用到各种交通工具去上下班,其中私家车作为其中很大占比的一种上班方式,但是开车上班难免会遇到各种事件,违章等行为也不在少......


虚报年龄领取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