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是劳动者脑力成果的体现,凝聚着劳动者的心血。但是,这些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也不清楚,下面我们带你了解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与版权两类,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版权则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知识产权被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始于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的著作,后由比利时法学家皮尔第所发展;到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的概念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认可。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这一要件认为,无论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自身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侵权方能够证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从上文,您一定已经了解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的标准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者要拿起自己手中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你还有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法律知识的疑惑,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总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是劳动者脑力成果的体现,凝聚着劳动者的心血。但是,这些年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我国公司法除了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还约定了公司的环保职责。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途径有限,很多人对环保相关的法律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


·2023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
      养老保险继承可以吗?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养老金的继承范围及继承方式。1、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外国人能在中国登记结婚吗?
      外国人能在中国登记结婚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房屋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是什么?房屋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如下: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


·一、出了交通事故私了的流程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私了的流程是什么?私了,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事故当事人双方不能就交通事故问题进行协商,共同认可,就会产生分歧。双方共同选择“私了”的方式处理事故,那么就......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