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拆迁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总结: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一、拆迁安置房是什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遗嘱代写有什么具体规定
      遗嘱代写有什么具体规定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满足上面四个......


·一、交强险遇交通事故致对方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一、交强险遇交通事故致对方十级伤残赔偿多少?交强险遇交通事故致对方十级伤残赔偿限额是122000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计算,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


·盗窃罪的法定刑是怎样的
      针对每个罪名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相应的法定刑,然而不同的罪名其实规定的法定刑不同,因此要是一开始就定错罪的话,势必做出的处罚会出现问题,导致定罪量刑不公平。那您知道我国对盗窃罪的......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
      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一、做过多次人流能得到离婚赔偿吗?做过多次人流离婚的时候也不能得到赔偿,除非男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有没有资格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资格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


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