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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一、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1.通过审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权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村民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申请宅基地。
  
  2.通过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转让以及继承获得的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1.转让人是拥有2处以上的农村住宅房屋;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转让;
  
  3.受让人必须是没有住宅房屋与宅基地,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的同意;
  
  5.宅基地的使用要随房一并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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