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
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追随偿。但有人认为,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只适用于合伙、联营合同引起的,债务人明显有二人以上负连带责任的案件,至于租赁、承包合同引起和因代理行为造成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的案件,实际债务人只有一个,不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因而连带责任的追偿无法律依据。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偏颇的。首先,如前所述,共同债务人的形成,除了合伙、联营由数人约定外,还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设定,如《民法典》第167条的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对被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这就明确了他们的债务是共同的。对于因承包、租赁及因上级主管部门过错而负连带责任的,最高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明文规定应列为共同被告。其次,如果法律不赋予承担连带责任人的追随偿权利,就等于放纵了真正的债务人,这显然违背了公平的原则,对维护整个社会经济循序都是不利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第二,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第三,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倘若其中某一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对该债务人不能偿还的部分,按照公平原则,可由追偿权人和其他债务人按照各自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分担。一般来说,连带责任人所承担的不论是连带清偿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或是补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人均可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可分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要求偿还其所付出的全部费用。比如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可拥有完全追偿权,还有承包合同中的发包人、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等均有可能拥有完全追偿权。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只可向其他人要求偿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其自己承担。比如合伙和联营中的共同债务人、侵权赔偿中的共同侵权人。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追偿权,其成立的条件和范围可依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约定而定,没有约定的,应适用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一般来说,不论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均应向保证人偿还保证人清偿债务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负连带责任时为债务人所付出的费用以及该笔费用至追偿时的利息。即一般拥有完全追偿权。但是,对于保证人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主债务人没有偿还的义务。因此,保证人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以免造成重复履行;在债权人向保证人单独提起诉讼时,保证人应通知主债务人参加诉讼,以使债务人提出应有的抗辩,否则,保证人即更丧失追偿权。以上就是对“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的解答,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按照公平原则,在债务人承担了债务后,对于不属于自己债务的部分,法院允许其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
总结: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鉴定人出庭作证是解决证据问题的关键,但现在有很多证人因为怕作证后有“麻烦”而选择不出庭,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以此来保证出庭证人的权利和作证质量。下面是......
·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
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一、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1、强制拘留;2、强制传唤;3、强制履行;4、遣送出境。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1......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期限是多久?道路上可能出现机动车之间或是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事故,而铁路运输的旅客伤害事故有专门赔偿规则。赔偿项目仍然是医疗所用费用、护理期间的一切费用......
·一、去法院告人诽谤需要多少
一、去法院告人诽谤需要多少钱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只有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该案件。当被......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
承担连带责任后如何追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