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户口取消,农民的权益会被剥夺吗?

  农村户口取消,农民的权益会被剥夺吗?
  
  整个农村建设用地大概有19万平方公里,70%、80%是宅基地,但是不允许流转。宅基地只在农村集体中流转,这使得农村土地很大一部分财产功能发挥不出来。
  
  根据国土资源部今年4月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已达到278宗,总价款约50亿元。这相当于,每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平均入市价格约为110万元。
  
  一、农民又该如何从中获利?你的收入从哪儿来?
  
  说到大伙儿的收入,如果简单划分,无外乎两种途径,一个是“多劳多得”,就是你付出了劳动才能拿到报酬,比如咱们农民朋友的生产经营性收入、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等等。还有一种途径,叫“不劳而获”,也就是无需付出劳动、躺着也能数钱,比如土地流转、农机租赁的租金,这就是咱们通常所说的“财产性收入”。
  
  如果你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需要一个前提——就是你得有财产。
  
  长期以来,在农民的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接近90%,而财产性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却不到4%。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所以,土地就成了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取消农村户口,农民会失去什么?
  
  这里,首先要先了解下政策颁布的时间:“统一取消农村户口”是国家在2014年提出的,但在2013年,国家的一项大举措已经开始实施,就是土地确权。这之间是有关系的,说白了,就是在取消农村户口前,把属于农民的东西确权登记,从法律法规上给予农民保障。
  
  在农村,农民在乎的无非就是宅基地、承包地这两块不动产。所以,统一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朋友大可放心,你现有的宅基地、承包地还是你的。
  
  三、自行“农转非”有什么区别?会失去宅子和地吗?
  
  有的朋友可能在城市找到了工作,但因为农村户口的关系,无法获得住房公积金,或是其他原因,就想将户口“农转非”。那么,比起统一取消农业户口,自行“农转非”,会失去在村集体内的权益吗?
  
  (如宅基地、承包地等)你现有的宅基地权利还是你的,不会收回,但是由于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也不能继承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为你的户口所属变更而改变,只要你现在手里的土地没有被集体收回,那就不会变的。不过如果再分地,能不能得到土地就不一定了。
  
  这样看来,我们自己放弃农村户口和统一改革还是有区别的,建议大家做决定要慎重,以免有损自己的权益。
  
  
总结:农村户口取消,农民的权益会被剥夺吗?整个农村建设用地大概有19万平方公里,70%、80%是宅基地,但是不允许流转。宅基地只在农村集体中流转,这使得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补救措施
      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百零......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局在受理员工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时候,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间之内不会进行受理。同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对社保局出具工伤认定结果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要求社保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认......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
      一、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法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


·演员肖像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
      演员肖像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演员肖像权使用授权书怎么写肖像权授权书甲方(模特或被摄者):乙方(摄影师):甲乙双方就带有甲方肖像的图片﹑底片或照片的使用达成协议如下:一、甲......


·济宁醉驾进看守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济宁醉驾进看守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


农村户口取消,农民的权益会被剥夺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