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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收养孩子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收养孩子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
  
  1、要求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应当关注被收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的人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环境,收养者必须是成年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
  
  法律要求收养者的年龄必须达到30岁,是考虑到收养关系的性质和人类出生时间的规律。年龄达到30岁的人生育可能性已经减少,并且已经达到了能够耐心照顾孩子的成熟年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收养子女,心智阅历都比较成熟,具有责任感,对于子女成长有利。  
  
  2、没有孩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无子女的人才能领养子女。收养者没有子女,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在婚后不想生育子女以及单无子女的单身人士。
  
  3、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能力
  
  收养子女应当能够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这是收养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有在配偶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收养孩子。如果允许丈夫和妻子单方面领养,不仅会影响子女的成长,还会影响夫妻关系。我国的法律不承认单方收养子女。
  
  4、收养人应当是出于自愿收养
  
  收养子女应当体现的是收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是因为欺诈、胁迫等做出的收养,被欺诈、胁迫进行的收养属于无效。
  
  5、身体健康,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些疾病主要指一些精神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6、没有配偶的男性想要收养女孩子的,双方之间的年龄差距应当在40岁以上,小于40岁不可。但是如果双方之间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条件,就可以不受40岁的限制。
  
  可以看出,收养者的年龄已成为收养儿童的首要条件。 30岁以下的人不能领养孩子。因此,如果配偶双方都没有年满30岁,想要收养孩子时不符合收养年龄的,条件不成就,就不能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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