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
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
一、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
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遗嘱人可以将自己原来订立的遗嘱予以撤回,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另外,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办理公证遗嘱的流程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原则上不管是公证还是代书等方式订立的遗嘱,若是订立此遗嘱的主体,想要撤销并提出请求的,且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无故是不能驳回其撤销遗嘱的请求的。若是由于程序繁琐而不想撤回遗嘱的,也可以再次订立新的遗嘱。
总结: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一、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遗嘱人可以将自己原来订立的遗嘱予以撤回,但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
·荒山划为基本农田可以养殖搭建吗
不可以。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荒山划为基本农田后不得占用。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
如果原遗嘱不撤销可以再立遗嘱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