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和故意伤人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人,在构成了犯罪的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不同。那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分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于寻衅滋事和故意伤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时就会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而我国《刑法》中对这两个犯罪的具体量刑规定不同。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寻衅滋事和故意伤人,在构成了犯罪的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不同。那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寻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挪用公款赌博的判处刑罚是什么
随着我国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全方位的加大了对公务员等行政人员的监管。由于之前出现的各类公务员挪用公款现象的频繁发生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大量外流。这些财产有的用于自己的消费有的则是用于赌博......
·劳动合同一般都有试用期限按我国规定的时间是什么?
在正式工作之前往往都会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是为了考验员工有没有干这个工作的能力。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中也是有试用期的相关规定的,在劳动合同当中试用期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来规定......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因借贷行为而陷入个人债务纠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那么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换句话说,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呢?要是你不清......
·关于房屋遗嘱夫妻一方立遗嘱怎么写?
关于房屋遗嘱夫妻一方立遗嘱怎么写?一、夫妻一方房屋产权遗嘱应该怎么写?遗嘱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族,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区别是什么?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
·一、到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一、到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是什么?到公证处立遗嘱的程序是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遗嘱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家中......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人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