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了谁?
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第2款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得到公平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三)因房屋被征用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条例》已经规定了拆迁费用、生产经营损失、房屋拆迁引起的室内装修费用等补偿费用的归属,是业主。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出租房屋后,房屋征收所产生的上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属于所有人,除非所有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法律不给予承租人民事索赔的直接依据。至于承租人和业主(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赔偿费用既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承租人应主张终止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是另一种法律关系。第二,就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的实质而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第6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交换产权的,应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赔偿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期限按实际过渡期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实质上是因房屋拆迁导致产权变更的房屋交付期间停产停业损失。它们是:如果原来的非住宅建筑是自己经营的,那就是生产损失或停业;如果原来的非住宅建筑被出租,那就是租金损失。然而,重庆房地产投资的月租金标准约为房屋价值的5‰。从这个意义上说,停产停业损失的实质是房屋所有者的损失。租户参与生产损失和停业赔偿的分配,缺乏法律依据支持。第三,在法律关系方面。房屋拆迁补偿关系和租赁合同关系是两种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没有与承租人直接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于租赁房屋被国家征用,承租人不再直接与拆迁人有法律关系。国家征用房屋只是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补偿计划是针对房屋所有人而不是承租人,这不一定成为计算承租人因租赁合同终止而遭受损失的依据。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损失索赔,应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索赔依据,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承租人提交的相关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及损失金额。
总结: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第2款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在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得到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1、......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行离婚
没有这种说法,夫妻离婚有2种,一是协商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这里自己得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根据您们是否感情破裂而是否判决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雇佣童工,所以无论监护人是否同意,都不得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它分为动产担保物和不动产抵押品。前......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
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了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