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一、看谈吐
  
  好的律师没有模板化的标准,但在业内已经取得一致认可的最低门槛是,负责任的专业律师一定不能“信口开河”。在没有把握整个案情脉络的情况下就盲目向被拆迁人打包票“一定能如何如何”的律师,实际靠谱程度可能与他拍胸脯的力度和速度成反比。
  
  被拆迁人一定要了解,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并不一定要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耐心和责任心的律师也并不一定每时每刻都像弥勒佛一样笑成一朵花。所有基于性格外显的表现,都不该成为绝对性的判断标准。
  
  被拆迁人要寻找的,一定是一位能够在被拆迁人不知道该如何说明案情时循循善诱地引导被拆迁人给出有用信息的律师;一定是一位言谈自信、厚积薄发,寥寥数语就能抓住案情要害的律师;一定是会谨慎斟酌自己的一言一语,永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情进行分析,给出经得起推敲的专业建议的律师。
  
  二、问时间
  
  很多被拆迁人喜欢问律师,自己的案子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多久才能“赢”。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会从程序角度出发,告诉被拆迁人,某个法律程序如诉讼前后可能经历的最长与最短期限是多少,但这实际上并不是被拆迁人最需要了解的信息。
  
  我们所说的“问时间”,指的是被拆迁人一定要向律师了解,自己正处于征收拆迁的哪个时间节点,现在能够着手进行的维权工作有哪些。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维权永远是“赶早不赶晚”的。
  
  三、问经验
  
  拆迁律师曾经说过,拆迁维权是个案性极强的,即使是两个表面看起来情节非常相似的案件,真正开始维权后,案情的走向也是千差万别的,被拆迁人不能盲目地按照成功案例照本宣科。
  
  但是在被拆迁人初次与“面试”的专业拆迁律师接触时,问律师类似的案件处理经验,是深入了解一位律师的重要切入点。一方面被拆迁人可以初步了解这位律师的执业经历,另一方面也可以大致了解律师的办案流程和节奏。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不管是被拆迁人自己还是拆迁律师的时间都是很宝贵的,被拆迁人与律师一对一沟通交流也不是为了“听故事”,通过与律师的简单语言交流对律师有了大致的了解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阅读律所的文字版经典案例进一步对律师的这一方面信息进行了解。
  
  四、问依据
  
  喜欢问“为什么”的被拆迁人往往让律师又爱又怕。
  
  这部分被拆迁人“有爱”的点在于,他们会在维权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参与到维权工作中,而不是在委托律师后就全心全意地当“甩手掌柜”;但这些被拆迁人也有让律师“头疼”的时候,案件代理毕竟不是法律专业辅导,拆迁律师也很难让一个从前丝毫不了解法律专业知识的被拆迁人短时间内变成“法律通”,如果被拆迁人抱着钻研学术的精神打破砂锅问到底,会给双方带来时间和精力上的无谓浪费。
  
  因此,被拆迁人和拆迁律师之间如何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共同对拆迁维权事宜起到正面推动作用,是双方都要不断努力的方向。
  
  故而,被拆迁人对支撑自己维权的法律依据一定要“知其然”,因为只有这样,被拆迁人才能更好地做好自己能做和该做的维权工作;而至于“所以然”的部分往往比较深奥,需要更丰富的专业知识积累和法律实务经验帮助才能真正理解,被拆迁人可以暂且放一放。
  
  
总结: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一、看谈吐好的律师没有模板化的标准,但在业内已经取得一致认可的最低门槛是,负责任的专业律师一定不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协议离婚后要求损害赔偿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要求损害赔偿可以吗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被起诉离婚不去是否可以
      被起诉离婚不去是否可以?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


·被高空坠物砸破玻璃怎么办?
      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事情了,有时候是意外事故有时候也是人为事件,严重的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出现各种损失,严重损害了我们的自身利益,是要尽力避免的事情,我们要给您讲一下被高空坠......


·厂里自己工扛气瓶手压伤算不算工伤
      厂里自己工扛气瓶手压伤算不算工伤?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不属国家赔偿类型具体包括哪些?
      不属国家赔偿类型具体包括哪些?一、不属国家赔偿类型具体包括哪些?1、立法赔偿立法赔偿是指国家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立法行为是国家豁免的主要领域之一,因立法行......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


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