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1)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 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3) 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4) 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5) 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二、土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情况告知】
《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函告征地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总结: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一、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1)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2)工商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第二次酒后驾驶的处罚: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其实也不少,但这并不存在一个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是其中一旦有过错,就必然会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结果。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因此夫妻离婚......
·通常我们认为醉驾是在饮酒醉酒的状态下进行驾驶,而其他的情况是
通常我们认为醉驾是在饮酒醉酒的状态下进行驾驶,而其他的情况是不构成醉驾的,但是事实情况是否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如今法律上关于醉酒驾驶的规定越来越严重,那么停车场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下......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法院依法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往往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进行界定的时候是很困难的。公民认为自己就是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正当防卫权利,但是却致受害者重伤,......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对方不给如何处理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