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一、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劳动法》第44条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分析:
  
  劳动法的规定中首先明确了3种加班情形: 超时加班; 休息日加班; 法定休假日加班
  
  另外该法条还明确了3种加班情况发生后,是支付加班费还是补休,具体如下:
  
  超时加班: 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休息日加班: 必须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应支付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 不能通过补休来弥补,必须通过支付加班费来处理;
  
  实践中,好多企业单位通过补休或者通过抵消请假来处理加班,在超时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情况下违法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问题
  
  二、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我们国家很多的劳动者,他们在提出仲裁的时候,都觉得是因为诉讼活动太过于麻烦,所以仲裁相对来说的话是比较方便的一些,但是实际上我们国家的仲裁它也是有一个时间方面的限制,所以一定要把握好这样的,一个时间范围不能够超过期限。
  
  
总结: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一、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劳动者可以依据我们国家的仲裁法律规定来提出仲裁,《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逃税罪主体规定包括哪些人
      逃税罪主体规定包括哪些人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一、临时工辞职要多久
      一、临时工辞职要多久才离职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


·返还赃款是否可以诈骗犯减刑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高,许多人的贪利心理也在膨胀,非法集资等行为也越来越,但是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此时可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犯罪分子想要得到从轻处理就需要符合相关的情形,那么返还......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当今社会,在许多的案件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当今社会,在许多的案件中都需要律师帮助,这样对当事人有利。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由于经济上的原因并没有请律师,我国规定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那......


·先仲裁后诉讼到法院能否可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变更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可以吗?
      基于同一事实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可以。根据《意见(一)》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将仲裁请求、诉讼请求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变更......


·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材料是什么?
      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材料是什么我国现在坚持的是依法治国的方针,人们的利益得到更多的保障,法律制度也是越来越完善的。很明显的地方就是法律援助机构对人们利益的保护,体现了国家司法的公......


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