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的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接单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总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确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


·婚姻离婚后赔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婚姻离婚后赔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一、婚姻离婚后赔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


·签合同能用发票章吗
      签合同能用发票章吗一、签合同能用发票章吗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可以使用发票章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具体如下:首先,该发票章确实属于公司,能证明是公司合法有效的章。盖章行为事实......


·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
      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我们知道在股份公司中法人在公司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那如果在公司中,遇到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这种问题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