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算不算遗产进行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肯定不属于遗产,不可能被继承。但是,农村的房屋是遗产,遗产可以依法继承。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有地随房走的政策,继承者在继承了农村房屋后,自然获得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而获得,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到其真系亲属或指定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公民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称为继承。但在我国现阶段的继承中,主要是指继承财产,职务、地位等不存在继承问题。也就是说,被依法继承的,属于死亡人员生前所拥有的财产,也称为遗产,包括死者生产所有的人具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除直接的财务外,还包括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我国的现有制度中,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比如土地,就属于生产资料,但是,我国的土地属于公有制,即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不是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所以无法继承。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是基于国家允许的一种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有偿或无偿使用,但是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得到。个人没有所有权的东西,不个能属于私有财产,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办理继承,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合法的,可以作为遗产中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办理。公民的遗产如属于合法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有继承人继承办理。
  
  
  
总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肯定不属于遗产,不可能被继承。但是,农村的房屋是遗产,遗产可以依法继承。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有地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南通市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
      肇事者逃逸车主去世如何处罚?肇事者逃逸后车主去世的,被视为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且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构成这一特殊......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发包?
      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发包?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承揽合同合同,应具备主要条款以下:  一、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二、委托的标的物(应写标的物的全称);  三、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四、标......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我们许多普通百姓可能还不了解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有着具体的规定,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遭到损害的朋友起诉至法院,但是由于不懂我们的法律规......


农村宅基地算不算遗产进行继承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