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一、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如上所述,企业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只需带齐相关材料就可以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破产企业都能申请破产保护,符合条件的才能申请。我们提醒您,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是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详情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总结: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能够担任辩护人的有哪些人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按照规定聘请律师的,一般不再称之为代理人,而是刑事辩护人。但实践中,不仅仅是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除此之外,究竟能够担任辩护人的有哪些人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


·上海员工入职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如今很多的大学生都会为自己的家长减轻负担,在大学期间,因为教学的方式与高中的区别很大,所以大学期间有很多的课余时间,所以很多大学生就会利用这个时间,去学校附近的一些商店进行兼职。......


·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判决离婚还用领离婚证吗
      法律规定离婚证是证明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当然这个离婚证也是需要当事人申请,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的。那么离婚夫妻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一般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呢?......


·入职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您会发现劳动关系将是您在社会关系当中主要面对的一种。尤其是作为刚刚步入职场的年轻人来说,由于自己对公司的章程,人际关系和其他方面都不太了解,所以自己在入职的时候一定......


·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能同时主张吗?
      一、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


·撞伤了人要误工费怎么计算
      撞伤了人要误工费怎么计算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