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一、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如上所述,企业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只需带齐相关材料就可以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破产企业都能申请破产保护,符合条件的才能申请。我们提醒您,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是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详情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总结: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


·网签登记的效力有哪些?
      网签登记的效力有哪些?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在电子商务......


·离婚后一方没有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之间离婚基本都是因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但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婚姻关系,而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隔断的,因此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子女,其中有一方就需要支付......


·醉驾不服怎么办?
      醉驾不服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
      为了减轻买房的压力,购买二手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买者一般忽略了很多事情,造成了后面的麻烦,有些甚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那么,二手房买方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