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实习工资。实习工资是由实习公司发放的,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所得,也是要扣税的。那么实习工资扣税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惑。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6、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通过法律文件,您一定已经知道了实习生的工资达到一定标准后,也是要扣税的,也了解了实习工资扣税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也为您提供了具体的扣税标准。如果你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的法律困惑,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总结: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的实习工资。实习工资是由实习公司发放的,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实习工资属于劳动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号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仅指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仅指什么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


·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终有一天要奔波于社会之中,去找寻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在我们决定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第一份工作就是......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对监护人职责的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对于各监护人来说,最为关心的是民法典对监护人资格的规定,根据法规,这是由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民法典第三十四条对监护人职责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不是,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是公诉案件,立案后由检察院审......


·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
      一、盗窃的羁押期满怎么处理?羁押期满的,如果证据充分的可以提起诉讼,如果需要继续调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不侦查也不起诉的,就解除羁押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


大部分大学生会在大学期间参加实习活动,接触社会的同时获得相应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