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一、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量刑数额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诈骗的形式也是各种各样,为了杜绝诈骗犯罪,首先是提高全民的方片意识,其次是严惩诈骗人员。诈骗案件是属于刑事案件,一旦判刑就会留底,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也会影响自己直系亲属的前程。
  
  
总结: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一、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是怎么样的?
      在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独立提起诉讼的控方当事人,执行着控诉职能的自诉人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以及履行该责任的程度如何,都影响着自诉案件的......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权转让的行为时,首先要由专业的清算组处理好财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清债权债务关系,而由于其千丝万缕的复杂性,整个清算过......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一、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1、开设赌场取保候审的违法主体最低的处罚是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


·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关于财产的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如何在离婚诉讼中获得较多的财产,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东西,在离婚时房产的所有权进行变更,那么离婚房产变更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几个月证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几个月证明?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开具证明,具体时间要看具体的情况。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近几年,国家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与之相对应的是,人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情况都需要由双方签订合同,为了使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合同诈骗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