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教师醉驾不会开除公职,但醉驾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会进行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徇私,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二、驾驶证造假怎么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教师醉驾的情况下,显然是公职人员肯定需要被开除公职的,由于当前醉驾已经入刑,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所以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由于醉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此时该教师会被认为是责任方,故此除了会被开除外,还需要承担对方医疗费等责任。
  
  
总结: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教师醉驾不会开除公职,但醉驾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会进行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事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
      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一、返还借款的期限怎么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


·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规定有哪些?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民事纠纷的问题,但是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所以一般都会去利用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这个时候您就很疑惑了,那就是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和相关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有......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
      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一、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果是什么?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是对依法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当事人违规用地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话,政府......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指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


·一、自建房子女归属怎么立遗嘱?
      一、自建房子女归属怎么立遗嘱?自建房子女归属立遗嘱需要当事人自己关于自己建立的房屋的处理问题书写清楚,然后签字注明年月日。公证的程序:遗嘱人自己向公证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以及遗嘱的原件......


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