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的社会危险性,而是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社会造成侵害。二、取保候审的启动是怎样的(一)、取保候审可以由案件的承办机关主动决定适用,也可以在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后决定适用。(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5、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的条件的。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10、“患有严重疾病”,司法实践中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诈骗罪在我们国家的量刑幅度是在三年以下,当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之下的话,可能会再次增加一些处罚。但是不管怎么样诈骗罪,它是符合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理论上面的条件的,具体的需要看是否有社会危害性。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二、工作内容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算离职吗?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算离职吗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不算离职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


·在结婚时送彩礼似乎已经成了各个地区结婚时的风俗
      在结婚时送彩礼似乎已经成了各个地区结婚时的风俗,根据各个地区的风俗的不同,结婚时给付彩礼的多少也会不同。同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彩礼的多少也会不同。但是,在实务中,可能会......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很多男方在结婚之前都会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予女方一定的财物,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要是日后男女很快就离婚的话,那么先前给付的彩礼能要回吗?关于离婚后彩礼能要回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损失的70%,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