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二、新国家赔偿规定完善的内容是什么第一,在完善赔偿程序方面,有两点几个重大的修改。一是对于确认程序的修改,在刑事赔偿范围中,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当事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这样从程序上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救济权利。二是对赔偿程序方面的一些操作程序进行了完善。第二,这次国家赔偿法明确了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在原来的法律中是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在赔偿案件中,有的时候双方各持一词的情况下,不明确举证责任的话,法院最后难以认定。尤其是规定了受害人在被关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要对损害和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举证,规定了这样一个加重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的规定。第三,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知道,在民事赔偿中,中国已经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国家赔偿过程中,受害人也同样受到这种精神损害。这次修改规定,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第四,对于保障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方面,也作了进一步完善。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的过程中,在这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中国一些比较贫困的县,在财政预算中没有把国家赔偿的费用列进去。另外,在以前国务院出台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中规定,赔偿经费先由赔偿义务机关垫付,垫付之后再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推进的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细化了部门预算。实际上国家机关已经没有这种垫付的资金了,这样就影响了赔偿费用的支付。这次修改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于支付的环节,这次也规定得比较明确。赔偿请求人可以拿着相应的法律文书,如赔偿决定书、调解书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一定要在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的申请,财政部门要在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这样就使得赔偿费用的管理和支付更加完善。我相信,通过这样一系列修改,回应了在修改过程中各方面提出的关于国家赔偿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可以促进国家赔偿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当代的社会,因为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错误的行使自己的职权,所以导致人民的财产或者是人身受到侵害的话,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对此我们国家有专门的《国家赔偿法》来进行具体的规定。
总结: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三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护理的时长。从受......
·以虚构身份和别人聊天违法吗
只能说是行为上的不道德,但构不成犯罪。如果冒充别人的身份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是犯罪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我们由于资金紧张要进行贷款时需要对其进行担保,担保贷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担保贷款的规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而去盲目的去贷款,下面由为您解答担保贷款注意事......
·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
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有哪些?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来说,新三板受到了投资界人士的大范围运用于支持,新三板灵活的内容形式和自主化的规模都成为人们选择它的原因,其管理方法以需要进行分层管......
·一、未成年人报警需要监护人吗?
一、未成年人报警需要监护人吗?未成年人报警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但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尽快的破案,往往会申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这个技术侦查措施也是有具体适用范围的,那么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请跟随我......
国家赔偿刑事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