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二)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其实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一共划分成10个级别,在以上资料只是详细的介绍了一下相应的参考依据,而身体上每个不同部位的伤残鉴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鉴定机构会在鉴定书中标注清楚鉴定依据。
  
  
总结: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


·一、离婚起诉费需要多少钱?
      一、离婚起诉费需要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110是公安报警电话。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但是有碍交通,交警有权利拖车。但是正常情况下,应该予以说明,最少要给你一个联系电话,让你提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什么?
      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什么?机关单位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规定是劳动者主动离职不予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10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按理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原单......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在刑事赔偿案件当中,法院会判决责令退赔。首先,这不属于财产刑的内容。财产刑作为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而言的,体......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


河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