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
(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
三、假释犯的监督机关是哪里?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属于提前的释放犯罪人员出狱,但前提一定要过了考验期才算是履行完犯罪人员的义务,因此,对于假释的考验期限是多久,这个是没有确切的时间,需要看案件的本身存在的刑期是多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总结: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什么是信托基金?怎样区别私募基金?
随着我国不断开展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我国投资市场的投资种类也越来越多元化,新出现的信托基金是投资者的重要选择之一,而私募基金产品也越来越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那到底什么是信托基金......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青岛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和维权
青岛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和维权青岛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1 (××××)×行×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概括写明起诉的事......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各级别定级原则分别是: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
一、假释是多久的考验期限?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