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于遗产税的相关消息并不是来自于官方消息,所以这些消息都是不准确的。在遗产继承的问题上,各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关注一下被继承人是否有立遗嘱,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人之间要妥善协商好遗产的继承方案。
  
  
总结: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继承遗产并不需要向国家交遗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贷款催款律师函的相关事项
      贷款催款律师函的相关事项生活中的民间借贷现象在如今十分常见。但是借钱容易,叫别人还钱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您觉得为了一笔小小的借款不想去走那繁复的诉讼程序,的我们今天可以告......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含义及优势是什么一、债权融资的含义及优势1、含义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如果拘役判缓能出国么?
      如果拘役判缓能出国么?一、如果拘役判缓能出国么?缓刑执行完了可以出境,如果还在执行期间出境需要得到考察机关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


一、遗产税如何征收比例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