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准备离婚结婚彩礼是否能返还

  一、准备离婚结婚彩礼是否能返还?
  
  满足法定条件的结婚彩礼可以返还。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也不是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如果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在于男方,比如是男方出轨或男方对女方实施家暴的,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把彩礼返还给男方。
  
  
总结:一、准备离婚结婚彩礼是否能返还?满足法定条件的结婚彩礼可以返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怎么去法院起诉要孩子抚养权
      我们发现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其中一方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在符合条件的时候会对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会结合实际情况对抚养权作出处......


·农村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农村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公司在设立成功,依法登记之后,即拥有公司法人的身份,由于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与他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法人是没有生命的主体,故而需要按......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一、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未成年人诈骗的犯罪事实、诉讼请求、量刑建议、法律依......


·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
      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


准备离婚结婚彩礼是否能返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