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一、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9.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发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好的话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对于申请者就一定要确定好管辖的方式,一般是以被告的原住址为主,同时在申请时就要提交起诉状并提交相关证据,这样就可以依法的进行审理。
  
  
  
总结: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一、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
      一般夫妻离婚孩子多大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一、工作8年未签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一、工作8年未签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有权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
      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一、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
      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孕妇超市摔倒如何认定责任一、孕妇超市摔倒应如何处理第一要务都是将准妈妈扶起来,一定不要用力去拽,以免拉伤了准妈妈。送准妈妈去医院,虽然摔倒的风险并不大,但......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
      丧失继承权有哪几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合同纠纷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数额,比如说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价款是200万的话,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这200万,当然如果是关......


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条款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