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⑴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⑵出卖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⑶出卖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⑷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⑸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⑹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⑺拟出卖的房屋为国有资产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⑻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买受人应提效的证件、证明材料:
  
  ⑴买受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⑵买受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⑶买受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⑷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总结: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⑴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止后恢复诉讼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是必须的吗?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是必须的吗?财产分割协议双方签字是必须的。夫妻之间是可以作出相应的财产约定的,如果要签订协议的话,是需要以协议的内容进行平等的协商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以后......


·人民法院起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起诉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时候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完成。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诉讼书的时候,要缴纳一些费用,比如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等。如......


·著作权的署名权能放弃吗?
      著作权的署名权能放弃吗?著作权的署名权不能放弃,所谓“放弃署名权”,只能解释为作者同意不署名,而不意味着他人在其作品上有权署名。”由此可知,署名权不得放弃,所谓放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协......


·最高院司法鉴定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很多事情都是要按照法律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的,否则就会无法顺利进行。比如说,当有人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就需要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方面的一些规定才行。那么,最高院司法鉴定规......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