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详情可咨询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2、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相当多且复杂。
  
  3、破产费用拨付原则:优先拨付、随时拨付、足额拨付
  
  4、如破产企业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支付,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申请破产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以上就是与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和破产申请相关的知识了。如上文所说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因地域的不同会产生差异,同时,如果债权人无力支付这笔费用,那么法院就有可能终止破产程序。更多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
  
  
总结: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


·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起诉的一般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


·离职后苏州个人交社保怎么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范本是什么样子的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买卖不破租赁是啥意思?
      买卖不破租赁是啥意思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


·签了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
      签了劳动合同后想辞职是否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