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至于犯罪未遂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也在于此。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而且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中都没有未完成形态一说,他们只有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成立了既遂就是犯罪,没有成立既遂就不构成犯罪。二、犯罪未遂的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现为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并不是凡是发生了犯罪结果的都是犯罪已经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办案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该收集案件的证据,对于犯罪没有形成后果的,不构成犯罪。犯罪的当事人员,应配合办案单位的调查。犯罪人员如有立功、悔过等情况的,应该减轻对违法人员的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至于犯罪未遂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应提供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此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能或者所举证据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被告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原告的主张便得不到人民法院的......


·新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刑法的不断调整,刑法所规定的罪名也在进行不断地调整,使其更加的适应时代的潮流,不管是量刑标准还是罪名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新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规定,希望可以......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
      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能到法院起诉吗?欠钱不还没有写借条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要债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要怎么做?一、定义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二、目的原则根据......


·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一、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1、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2、伤残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时间条件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