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用人单位将承担双倍工资赔偿的处罚。
  
  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大类。所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而且签订这个合同是特别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也是让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在签订时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下签订。
  
  
  
总结: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一、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有必要的。劳动者从进入用人单位提供实际用工行为开始,用人单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简易招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简易招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生活当中的很多项目在开展的过程当中,其首要的步骤就是要进行招标投标。关于招标投标,在建筑行业领域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当然生活当中其他企业的合理竞争,也主要体......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吗?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几年后做手术还能拿到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是不同的,其中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一般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实际构成此罪。而后者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而......


·非法集资有人数上限吗?
      为了区分非法集资和正常集资之间的区别,我国有关文件对其构成要件进行了说明,其中一点就是非法集资是面对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展开的。既然是集资,集资的人数就不会是几个,在近年来查处的非法......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一、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1、两者的区别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多久?
      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多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个执结。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


对从业人员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必要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