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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规定是什么?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6、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
  
  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思路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合同纠纷管辖地、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
  
  1、合同纠纷案件→有无协议管辖→有→是否有效→有效→协议管辖效力优于法定管辖。
  
  2、无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无效→(标准:协议不明确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法定管辖→确定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即被告人住所地。
  
  3、法定管辖→有无约定合同履行地(包括交货地)→无→只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4、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是否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任何一方即可,包括原被告)。
  
  5、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实际履行→该合同履行地法院。
  
  6、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7、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未实际履行→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地法院。
  
  8、判断是否有协议管辖,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或若发生争议,协商,协商不成)。
  
  9、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关于合同方面发生一些纠纷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拟定的约定管辖方式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这样的话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也是有利于解决的。但同时也需要明白的是管辖法院的确定需要,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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