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一、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为了解决行政判决种类不付实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新增加了一种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有两点不同:第一,驳回起诉否定的是当事人程序上的请求权,而驳回诉讼请求否定的则是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第二,驳回起诉采用裁定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判决形式。
  
  
总结: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一、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界定和权利归属是什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为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在对职务作品的认定中,“职责范围”应予以严格界定,否则,会把众多的个人......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
      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一、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并罚是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放火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
      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一、民法典打印遗嘱法官如何判定?法官判定打印遗嘱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1、打印遗嘱由本人签名。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3、遗嘱......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
      抢注国外品牌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吗?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


·离婚协议书主要写什么的,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辩护词怎么写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犯罪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但是即使这样我们最好还是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尽量争取缓刑或者更轻的刑罚。那你知道,律师的辩护词往往是怎么写的吗?我们为您带来了......


行政诉讼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