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效防范催收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成为企业破产最常见的原因,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银行商业化运作的逐步到位,这种趋势必将进一步发展。不良应收账款不仅能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且会危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企业要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科学认识,把不良应收账款控制到最低水平。(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一是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即具备什么样条件的建设单位才能达到可以垫资的信用标准和条件。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付款方式、归还办法、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三是要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并作为经济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和业绩及离任审计的考核指标。五是要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制度,分析应收账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三)实施全过程控制,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产生。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应主要控制好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的竞标签约阶段,要对业主的品质、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分析其宏观经济政策,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垫资的决策。二是项目的履约过程,项目的履约过程必须建立收款责任制,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按照合同及时敦促业主履约并关注资信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内部履约的情况,如质量、工期、结算等是否按合同规定,通过分析,对于有不良趋势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并防止发生变相的垫资。(四)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盲目投资和政府性工程,使施工企业业已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大对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工作的力度。制定相应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单位负责人的分配协调下
  ,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加强对账,力争尽快回收资金;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以物抵债、让利清收等措施强行收回;对已生成多年的坏账,经多次清欠无结果的,可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对那些有一定偿还能力,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推托不还的债务单位,应适当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总结:(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经济纠纷可以报警吗,经济纠纷是否能报警解决
      经济纠纷可以报警吗,经济纠纷是否能报警解决一、经济纠纷可以报警吗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涉及争议引起治安纠纷或者民事纠纷的话也是......


·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多久不上班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中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现在的交通工具比较众多,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相对的带来了很多问题,交通事故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频频发生,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有关机关会......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结婚后,户口是要迁到一起的,意味着已经是一家人了。那么离婚后不再是一家人了,户口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的问题是必须考虑的。离婚涉及到的孩子问题和户口问......


有效防范催收应收账款的风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