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

  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
  
  一、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
  
  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的处理方法如下:
  
  1、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2、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
  
  3、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二、收集欠条证据有哪些
  
  在讨还欠款过程中,相关的讨还欠款材料即讨还欠款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欠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欠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还欠款。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欠条、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拖着欠款不还并且还没有借条的,此时对方可能会以借贷关系不存在为由并不履行偿还义务,此时若是想要维护债权,那么就必须要收集气体能够证明其借钱事实存在的证据。为了避免此类借贷纠纷,一般在借钱之前,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书写借条,然后保存好,若是其不还钱的,可以起诉该债务人。
  
  
总结: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一、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的处理方法如下:1、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在遇到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人伤未处理好可以先赔车损吗
      这个是可以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服,然后再进行理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欠1500元法院会开庭吗
      会,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受理就会开庭,但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可以带着证据,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可以去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哪些类型?一、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二、签订的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合同......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不管是减刑还是假释都不失为一个好消息,不过也是针对那种满足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被减刑或假释。关于减刑假释的提请、审理、裁定等内容,我国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一、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谁负担?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谁负担?一、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谁负担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必要的费用,如往返的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因为代位权的行使,实际上是债权人在代替债务......


欠了钱坚决不写借条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