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在举证能力的分配上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因素无法取得的材料,或者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二、对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三、共同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发果一方发现有财产没有分割的,对于当事人就要及时的提出来,能协商的尽量利用和平的方式处理,但如果不能协商的就需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向法院提出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总结: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一、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公路工程变更索赔的原因是什么
在施工单位修建公路的过程当中却意外的接到了公路工程因为一些实际情况要发生变更,在这个过程当中造成的损失,建筑单位肯定是要和负责公路修建的相关机构进行索赔的。因为所谓的公路工程变更肯......
·订立合同主体资格怎么审查
合同主体资格怎么审查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的还要审查从业证书。主体为企业法人和......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实践中,违约金通常是按照3个月租金收取。如果房东违......
·单位是否能克扣员工的工资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是否能克扣员工的工资?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单位如......
·单方面怎样起诉离婚
单方面怎样起诉离婚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达成了一致意见,选择去民政局和平分手;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即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起诉......
离婚后遗漏的财产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