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有多久考验期?
一、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有多久考验期?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验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二、假释考验期满后如何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假释的考验期限,在作出规定的时候是需要分别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有一些是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这个时候所进行的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就是按照具体的剩余刑期来进行。无期徒刑是10年。
总结:一、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有多久考验期?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什么?“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增法条之一。之所以备受争议,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难......
·法律明文规定的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
法律明文规定的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二、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子女获得财产,你们可以要求父亲将其财产转到你们名下,如果他答应,这是一种赠予行为,而不是因离婚导致......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
·寻衅滋事是否是自诉案件
不是的,寻衅滋事,属于刑事公诉案件。相对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须依法进行审判,除公诉机关认为所指控的事......
·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
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一、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是否会被判刑?犯罪未遂不构成损害也会被判刑的,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假释期有多久考验期?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