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村民宅基地由什么部门审批?

  第一,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哪个部门,当然也不是镇级政府。这一点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及乡镇政府是具体的经办机构,因此,农民朋友不要误以为办事部门为审批机关,当然如果发生县级政府将审批权下放到镇政府,也属于委托性质,为了方便农民办理宅基地审批的减政放权行为,但镇政府是代为审批,法律后果也由县级政府承担。第二,关于宅基地的审批条件也是明确的,因为农村实行的是集体土地公有制,土地属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共有,因此,宅基地确实具有福利性质,就必须是本村村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经过审批后颁发不动产权证后才能确定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性质。第三,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法律规定的是比较明确的,当然也是依申请而启动的,并不是村民只要符合条件即天然获得,第一步,资格权的审核,村民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由村委会在本集体组织内公示,符合争件的,出具证明。第二步,村民向镇国土所提交用地申请,镇乡建规划部门审核,国土所审核通过后,将材料上报县(区)政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政府颁发用地许可批复文件,农民拿到后申请颁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取得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开始建设,当然,在农民从申请宅基地到审批,再到建设峻工,乡国土所要三到现场,做好审批和建设的基础工作,以使宅基地审批
  
  
  
总结:第一,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哪个部门,当然也不是镇级政府。这一点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国土部关于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漏诊是医疗过失吗?一、要先论证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从法律角度审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则医院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救死扶伤是医院的法定......


·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什么?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失信被执行人会坐牢吗
      有可能坐牢。按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一、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
      一、十年合同到期能领多少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书的范本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书的范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以下称......


村民宅基地由什么部门审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