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
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老年人遗嘱公证后不一定管用,具体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二、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公证是订立遗嘱的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式,故此公证遗嘱时,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否则若是公证人等不具有资格等情形出现,那么该公证遗嘱是无效的。在自然人死亡,继承开始之后,若是继承人对该已经公证过的遗嘱有效性有异议,那么必须要承担举证责任。
总结: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老年人遗嘱公证后不一定管用,具体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是否有补偿
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收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收费?现在网络发达,我们可以看到并应用很多程序、游戏、APP,这些都是某些企业或者某个人开发出来的,登记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即可收到法律保护,版权所有者可以要求......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诉讼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的诉讼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中人身伤害的追诉时效是一年。但是如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是两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其次就是,追诉的时效期是从知道或者是......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包括了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
老年人遗嘱公证管用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