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一、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1、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的话员工需要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拿到工伤认定书以后直接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款。
  
  3、公司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一般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车祸的都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的,老板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肯定是违法的,但即便是要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的,那也得有工伤认定结论书才行。
  
  
总结:一、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1、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的话员工需要自己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
      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一、导致保管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因履行而终止履行合同是签订合同的最终目的,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该怎么分配?
      在婚姻生活中我们难免遇到挫折,夫妻两人也经常会闹到离婚的程度,当男人有了新的喜欢的女子,或者觉得与自己的妻子不合适,就会想到离婚,离婚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并且会受到法律的约束,那么......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
      关于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


·什么是遗弃罪?
      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


·需要公证吗?
      需要公证吗?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没有异议,可以写好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无须到法院起诉,更不需要公证。只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


·一、根据刑法规定没结婚能算重婚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没结婚能算重婚罪吗?根据刑法规定没结婚不能算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因工外出出了交通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