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1.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
  
  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
  
  当然,如果在分户时,已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
  
  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用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2.家庭承包林地,继承人可以继承收益并继续承包
  
  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发生继承,具体可参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3.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可以继承
  
  一般像荒山荒地等土地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承包费和承包期限由交易双方协商决定,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当然,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不愿意继续承包则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费作为遗产分配。
  
  4.宅基地不能继承,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之后可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等,但是如果继承人不是本村户口且不符合分户条件和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如果继承的房子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此时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块宅基地。
  
  
总结: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1.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涉黄场所按摩女拘留多久
      如果涉黄场所按摩女有犯案事实,且符合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的,既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的,或涉黄场所明知他人......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
      汽车买保险需要什么证件(一)新车买车险需要什么材料?新车购买车险的时候,首先要带一些基本证件,如果是私家车,则需要带好身份证,如果是单位车辆,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购买......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
      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签合同么?可以的,总公司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在成立发展有一定规模之后可以成立分公司,若是分公司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规定了总公司有权替其签署合同,那么在分公......


·代书遗嘱要具备哪些要件
      代书遗嘱要具备哪些要件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


·通缉同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通缉同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一、通缉同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通缉同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需要逮捕的嫌疑人在逃的,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通缉后抓获嫌疑人的,可先行拘留,待确定后才申请......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


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已分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