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而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那么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呢?
一、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
二、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至于债权的发生原因,依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的取得,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其占有方式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均可。但单纯的持有,如雇用人操持家务,则其在工作中使用家中的器具,是持有而不是占有,故不能成立留置权。债务人代债权人占有留置物的,留置权不成立。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道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清偿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就我国的司法、立法实践看,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的物的占有的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在债权的发生与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因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并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留置权。例如保管人因保管物的瑕疵而受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对该物有留置权。再如承揽人对承揽费的请求权,对承揽标的物有留置权。与其他国家的立法相比较,我国的这种做法对留置权的发生限制得较严。从进一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有必要对留置权的范围适当的予以扩大,如对于债权与标的物的返还是基于同一生活关系的,亦应认为有牵连关系。例如散会后两人错拿了对方的雨伞,则一方的返还请求权与对方的返还请求权,是基于同一生活关系发生,从而各自对对方的雨伞有留置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同属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于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物有牵连关系,故而与留置权有牵连关系的债权,都在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之内,包括原债权、利息(包括迟延利息)、实行留置权的费用及因留置物的瑕疵给留置权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留置物的范围,除了留置物本身外,还包括其从物、孳息和代位物。综上,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知识,请联系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总结: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
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一、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一、干了活不给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二、相关......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提高融资能力相比您都非常的清楚,当企业里面的运营资金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之后,一些大型的企业都会选择通过融资的方式来缓解这一资金问题带来的运营压力,确实对于......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
·职务发明离职多久可以自己申请?
职务发明离职多久可以自己申请?职务发明离职一年以后可以自己申请。从时间上来看,涉案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1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期间工作内容及原公司致力开发的技术创新成......
·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许可行为的实施者,它的设置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行政许可的实施效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关系到行政许可活动的效率。具体......
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