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现在有一些处在热恋当中的男女,很多人会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就选择结婚。在一些农村地区,法制知识的普及还是相对较弱的,很多的乡村地区对于结婚的认识就是男女双方在双方家长的见证下举办一场婚礼,很多人并不重视领证,但是当男女双方发生矛盾时,彩礼的退还问题就成了双方的焦点。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对于结婚彩礼的返还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一方请求返还结婚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支持返还的请求:
  
  1、虽然支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并没有实际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就不属于法定婚姻,仅属于同居关系。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并没有实际一起共同生活的,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是一直是各自生活,没有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
  
  3、为了结婚按照风俗习惯给付另一方彩礼,但是在给付彩礼过后导致一方生活非常困难的,法院会酌情要求返还。
  
  这其中三项当中,后两项需要以离婚为条件,不离婚,只是符合上述条件不愿意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在我国的风俗习惯当中,多是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彩礼的具体数额需要参照男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
  
  因此,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一旦双方分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根据具体情形的不同,返还的彩礼数额是不一样的,多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返还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彩礼价格总额的30%;
  
  2、共同居住三个月以上,退还的金额不得超过彩礼价格总额的50%;
  
  3、共同生活不到三个月,退货金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价格的70%;
  
  4、双方同居关系的解除是由于支付彩礼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或者是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是流产的,可以在以上彩礼基础上减少5%至20%。
  
  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已经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或者是已经支付了彩礼但是还处于协商结婚的阶段,一方反悔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结婚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也是一个需要在很多地方支出的事情,财产混杂,在最终的分割上,还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消费证据以及转账证明。
  
  
总结: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现在有一些处在热恋当中的男女,很多人会在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就选择结婚。在一些农村地区,法制知识的普及还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几倍标准?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几倍标准?平时加班按照1.5倍支付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有哪些(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是?国家很多地方报道的水污染问题严重,使得国家对水污染问题特别重视。因为这关乎到我国今后的长久发展,如果没有处理还水污染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可能面对发展......


·没有借条诉讼能赢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每个单位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并且他们的职责往往都是管理部门内容人员的一切事项,尤其是在本部门发生了工伤的情形时就需要该负责人对其事件发生的经过进行详......


·新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常见问题汇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
      新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常见问题汇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中涉及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限制包含了企业、法人等一系列规定。我们为您收集了关于法人制度......


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