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 ?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这两条的区别,从法院的指导判例来看,前者适用于父母只出资部分购房款的情况,后者则适用于父母出资全部购房款的情况。????????那么,父母只出首付款的情况,是不是就一定按照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呢?确实有法官这样认为,但是也存在不少的质疑:父母有什么义务必须赠与子女财产?父母一般都是倾尽毕生积蓄帮助子女买房的,如果子女将来不孝顺怎么办?当事人自己都没有说是赠与,法律为什么强行规定为赠与?如果因为对方的过错离婚,也能白白拿走自己父母的毕生心血吗????????2011年司法解释出台后不久,我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离婚案件。当时我还是初出茅庐的小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深,社会阅历也浅,大家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当时一位资深法官的意见令我比较信服,他说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有些理论我们法官内部都有争议,所以审判的时候不能死守教条,最终要以实现公平为目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当时判决父母所出的首付款为父母向夫妻双方的借款,虽然房子完全归小夫妻双方,但是小夫妻应当向父母归还借款。此后,我也按照相同的原则处理类似的案件,确实很少出现双方不服的情况,说明这种审判结果还是比较令人信服的。至于我这么处理是否违法呢,我想毕竟没有一方能够证明父母出资时有赠与的意思,当然就不能按照赠与判决了。???????时隔数年,在我作为律师代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仔细研究了近年来法院处理同类案件的判例,非常欣慰的是,从北京、上海、四川等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都已经印证了我当时的思路。???????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子女是应当要作为借款向父母归还的。
  
  
  
总结:??在婚姻法的领域里,涉及到父母出资购房款的规定主要有两条。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常情况下,从表面上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相安无事的,双方之间一旦产生了什么矛盾和纠纷的话,针对劳动关系这一块,用人单位有的时候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否认劳动关系,不为员......


·重庆社保补缴挂靠有什么优势?
      重庆社保补缴挂靠有什么优势?社保的补缴挂靠其实就是找社保代理代为补缴社保费用。其优势如下:1、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节省成本,促进发展,帮助企业从烦杂的人事......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贷是没......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误工费如何赔偿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
      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误工费如何赔偿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有哪些?你如果在为环境污染事故烦恼的话,......


·关于工伤,大部分人都是明白是什么?
      关于工伤,大部分人都是明白是什么意思的,但是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因为接触到的法律知识比较少,所以也存在很多疑问,工伤,就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很通俗的理解。关于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


买房时父母出的首付款,能要回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