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一、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总结: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打架进派出所处理技巧是什么?
      打架作为派出所日常处理的多发事件也让其有了专业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这些处理的技巧必须是在合法以及满足公民对公正的需要,但一般的守法公民在没有打架的经验上肯定不会了解相关的处理技巧。......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随时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简单的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是用人......


·侵权商标一般如何赔偿?
      侵权商标一般如何赔偿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


·违反保密义务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保密义务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违反保密义务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保密义务附随义务,适用《合同法》第10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变更劳动合同算违约吗一、变更劳动合同算违约吗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
      培训班不退费向谁投诉?一、培训班不退费该向谁投诉?补习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前提是确有退费情况。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能解除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