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绑架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二、绑架罪能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主体为已满16周岁的人。14-16周岁的人,单纯地实施绑架行为的,不构成犯罪;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定故意杀人罪。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如果没有杀死被绑架人,只能认定为绑架罪加重情节的未遂“。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
  
    所以,绑架罪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绑架罪是如何定性的?
  
    定性为绑架罪四个要件有:
  
    1、客体要件。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
  
    2、客观要件。绑架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绑架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绑架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总结: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台也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的问题。依据《中......


·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
      驰名商标要怎么进行认定说到驰名商标,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经常在电视广告中看到一些驰名商标的广告,那这些商标是如何成为驰名商标的呢?这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认定了。不过您知道......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有怎样的内容吗?请阅读下......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


·担保人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
      担保人期限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吗?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并不适用于保证期间。按照民法理论,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是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


·怎么才算受到治安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签收才算治安处罚决定书。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出具处罚决定书,否则,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认定程序无效。治安处罚决定书一般是直接送达,在一定的条件下也......


绑架罪能判几年?绑架罪如何定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