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商事活动与民事活动中留置权都是保护自身切身利益的权利,虽然都有留置权的字眼,但它们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权利,您不能简单的将它们归为一类。下面由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与民事留置权相比,商事留置权是因商事交易而生,注重的是适应商业交往的一些独特需求。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主体不同。商事留置权适用于商人之间因双方的商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因此其主体即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必须为商人,而民事留置权无此要求(参见《德国商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日本商法典》第五百二十一条)。2、成立要件上不同。民事留置权要求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具有牵连关系,而商事留置权一般不作此要求。易言之,商人之间因营业关系而占有的动产及其因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无论实际上是否存在牵连关系都
  视为存在牵连关系,只要该动产是债权人因商行为而占有的。之所以如此因为商人之间的相互交易非常频繁且常常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此间各种债权债务关系不
  断发生消灭,如果按照民法上留置权的要求,债权人必须精确地且逐一地证明每次交易所发生的债权与其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之间存在个别牵连关系,非常困难。
  为了加强商业交易中的信用,确保交易的安全,故扩大了牵连关系的范围,各国商法典遂有此规定。3、留置物的归属不同。
  ?除非存在适用善意取得的可能,否则
  民事留置权中被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务人的,而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可以不是债务人的,即便债权人明知该动产并非债务的,商事留置权依然有效存在。
  例如,日本商法中代理商、买卖行纪的商事留置权的成立不以留置物是否属于债务人所有为必要(参见《日本商法典》第五十一条)。最后,效力不同。在一些外国
  法上,商事留置权的效力强于民事留置权。例如,在日本法上,民事留置权仅具有留置效力而无优先受偿效力,故而于债务人破产时留置权不具有别除效力,而商事留置权却被视为特别的先取特权(参见《日本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因此在《物权法》颁布之前,一般意义上的商事留置权并不存在,而只有海商法确立了一种独特的商事留置权即船舶留置权(《海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但是,《物权法》为了适应商业交往的需要,在我国民事立法上首次承认了一般意义上的商事留置权。您现在应该都了解了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中最重要的当属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它们依据不同的法律定义而确定,前者适用于民事法则,而后者则适用于商业法则。商事留置权的主体与债务人必须是商人,而民事法则并没有相关限定。?
  
  
  
总结: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商事活动与民事活动中留置权都是保护自身切身利益的权利,虽然都有留置权的字眼,但它们在本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
      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一、死者的遗产都包括哪些东西?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怎么变更抚养权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就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就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不过在夫妻离婚后是......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


·在我国2023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
      其实只要工伤以后影响到员工的劳动能力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尽管说在工伤伤残级别鉴定当中,鉴定结果显示为九级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但是工伤鉴定显示为九级以后,员工本人也要知道在我国2018......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算全责吗?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交通违法行为,也有过错,则要根据双方的过错对于发生交通事故......


·律师365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征地拆迁律师团:宾馆拆迁怎么赔?  在日常生活中,企业拆迁的主体往往有很多,有工厂、理发店、澡堂等各种各样正在生产经营的主体,今天我们来谈谈宾馆拆迁怎么赔偿?首先,我们来看看一般住......


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