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公证处能办理吗
指定监护人公证处能办理吗?指定监护人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机构可以指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定监护人的机构是未成年人的父或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二、父母会失去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正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指定,因为父母就是当事人的第一监护人,可是在父母全部去世或者父母根本就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只能给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
总结:指定监护人公证处能办理吗?指定监护人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机构可以指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抢注域名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域名权和商标权冲突的表现形式: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
·名誉权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长
名誉权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民法总则》相关法律规定......
·不起诉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很多的情况下,要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是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申诉来申请国家赔偿,然后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就会依法作出判决,这样会使自己的损失还会少一点,但是要是受害人不通过起诉的手......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计算办法是什么?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计算办法是什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政府经常要征用农村的土地,进行项目开发。确定好征地范围后,政府部门要组织听证,公布征地补偿方案,这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赔偿款金额......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也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股票,对于一个公司,股票是运营的一种途径与方式,关于公司法股票的解说,我们特地撰写下文,希望能让您更多......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算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
指定监护人公证处能办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