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标准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认定标准是多少?
  
  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它不需要登记或认证,只要作者创作完成即取得。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著作权曾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3、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三、著作权包括哪些对象?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综上所述,著作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如果他人侵权,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可以去报案。对于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个人非法获利五万,单位非法获利二十万的,构成立案的标准。公安机关立案后,刑事侦查结束后检察院起诉。
  
  
总结: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认定标准是多少?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它不需要登记或认证,只要作者创作完成即取得。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车祸住院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
      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一、商品房小区土地使用权怎样确定一、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


·怎么申请孩子抚养权变更?
      怎么申请孩子抚养权变更?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


·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
      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一、协议离婚宝宝抚养权怎么办?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


·涉嫌醉酒驾驶关多久时间
      涉嫌醉酒驾驶关多久时间醉驾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是要判刑的。一般醉驾如果没其他的事情那拘役(六个月以下)。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据《关......


侵犯著作权罪的发行立案标准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