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醉驾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醉驾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醉驾羁押期限最长37天,后期如果醉驾行为成立,可以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超过1年。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加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驾可以判缓刑吗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对于驾驶人员存在醉驾行为的,目前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属于危害驾驶罪的范围,但在对证据的搜集时,必须在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升以上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判定。
  
  
总结:一、醉驾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醉驾羁押期限最长37天,后期如果醉驾行为成立,可以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络损害公民名誉权的规定是什么?
      网络损害公民名誉权的规定是什么?网络损害公民名誉权的规定是网络侵犯名誉权是指通过互联网络,在网上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各种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中上载的各种各样的作......


·非法集资财产一般会怎么处置
      非法集资的顾名思义,也就是说行为人所获得来的金额,基本上都是通过一些违法渠道得来的。那么我国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以后,肯定要对非法集资的相关财产进行处置的,这一问题也......


·网签合同和纸质合同哪个为准?
      网签合同和纸质合同哪个为准?网签合同只要是为了建委网站备案,防止一房二卖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和缴税的主要依据,但是并没有纸质的买卖合同约定的详细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所以发生纠纷一般以纸质的......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私了么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私了么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机关仍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达成协议的,可......


·法院执行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顺序是怎样的?法院执行有先后顺序的,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


·18周岁以下都是童工吗?
      18周岁以下都是童工吗?一、18周岁以下都是童工吗?十八岁以下不都是童工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


一、醉驾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