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二、合同效力的种类是怎样的?
  
  (一)、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
  
  1、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4、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
  
  1、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
  
  2、对当事人自始不应发生法律效力。
  
  3、国家予以取缔。
  
  (三)、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合同效力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法律当中所进行的确定当然了,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是予以认可的,在进行最终的确定环节的时候是可以确定有效。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微信被骗找网警有用吗
      一、微信被骗找网警有用吗有用,该机制将通过建设网警公开巡查执法平台,建立完善网上公开巡查执法、警示教育、犯罪预防、打击控制等各项子机制。1、通过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网络各种违法......


·违法未处理驾照还可以正常使用吗
      违法未处理驾照还可以正常使用吗?只要没有扣满12分就可以正常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交通......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要是有需要租赁房屋的话,此时需要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就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


·碰到个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碰到个无赖欠钱不还怎么办?1、向法院起诉即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2、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


·非法出售发票罪不诉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票贩子是我们经常在火车站遇到的非法人员,我国近几年不仅在车票上进行严格管理,在发票方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制度。但是非法制造发票,售卖发票的现象屡禁不止,还需要进一步的去管制,来维护社会......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